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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師資培訓班第40期】開課通知 (尚有名額,仍可報名)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
【華語師資培訓班第40期】開課通知
一、開課時間:2016/04/09
二、上課時間:每週(六日) 9:10- 16:20 (上午9:10 / 下午13:30 都必須簽到, 12:00~13:30休息時間)
三、上課期間: 2016/04/09~2016/05/29 為期8週,
四、上課地點:本校語文教學中心(位於活動中心一樓,郵局旁)
五、上課教室:活動中心1F 語文教學中心6144教室(中心位置圖及中心平面圖如附件所示)
上課教材:於每週上課時發放(請先在櫃檯簽到並領取講義再進教室)
研習時數:需登錄研習時數者(教師或公務人員),請在櫃檯簽到時,一併填寫資料表,課後統一登錄至研習網
六、停車:
(一) 汽車:因本校校區空間不足,無法開放,建議可停放於和平路、文化中心停車場及凱旋路旁停車格,並由本校正門或東車棚進入本校上課。
(二) 機車:因本校圍牆邊「人行道」的機車停車格已塗銷,各位學員若 需停車,請停和平路上所新劃的機車停車格
七、核發結業證明規定:
(一) 上課嚴禁代簽到,缺席超過三分之一,或「華語教學與實務演練」課程缺席(共15小時需全程參與),違反以上規 定者不核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英文結業證明書。
(二) 學員如需請假,請在前一週告知;臨時請假,請來電或來信告知。
(三) 請假等同缺席,本課程不提供(在下一期)補課,請假前請斟酌,講義於下次上課補領。
(四) 課程修讀期滿,按學員實際出席狀況,發予證書;若學員缺課時數逾3分之1以上及缺席「華語教學與實務演練 」則不核發證書。
(五) 無論抽到哪一個組別,皆須全程出席每堂試教課程
(六)中英文姓名請確實校正,若有錯誤而未校正,恕不再重新製作證書。
八、其他:
(一) 本課程禁止旁聽。
(二) 如需學員證但尚未繳交照片者,請至櫃台補交照片(1吋或兩吋1張)。
(三) 中英文姓名校正單,請確實校正,若有錯誤而未校正,恕不再重新製作證書。
(四) 未盡事宜,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