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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2023.11.03

<語文教學中心>112年冬季華語文儲備教師徵選公告


壹、甄選宗旨:爲擴大本校語文教學中心華語文進修班之師資陣容,特舉辦華語文教師甄選,以提昇教學品質,促進對外華語文教學之專業發展。

貳、徵選對象:華語團體班、個別班華語教師。

 

參、錄用聘期: 1121127日起至113217日止。(課程結束擇優續聘)

肆、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國語發音標準,板書書寫工整。

二、徵求對象為國內外大學畢業。已取得教育部華語教學證書或於本中心開設之華語文師資培訓理論實務班或進階實務與認證班,修畢並取得結業證書,或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

三、有華語文教學經驗者為佳。

伍、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1115日(星期三)下午1700截止,通訊報名者請務必確認資料能於截止日前送/寄達。(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陸、申請準備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仍在學者,請另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免附)或華語教學之相關資歷證明。

四、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尚未考取者免附)。

五、個人履歷及自傳。

六、請以A4大小紙張手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與對未來之期望」。(至少一頁500字以上。)

七、請錄製八至十分鐘之聲音檔(請闡述「欲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與對未來之期望」,以MP3格式存成聲音檔)。用email附件方式寄MP3給本中心。

八、請繳交一份50分鐘之完整課程教案設計。(此亦為試教之教案,實際試教時請截選其內容進行約15分鐘的試教,至少包括生詞和語法的教學。請注意試教時學生為假設對象,評審老師不參與試教。)華語文試教教材可選時代華語任一課或自編教材,內容包括生詞、語法、課文等聽說讀寫之教學。請先將教案電子檔於收件截止日前寄到s9001@mail.nknu.edu.tw,信件標題及檔名為:申請華語文儲備教師-姓名-教案名稱)

其他可檢附相關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如語言證明或專業證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