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語文教學中心>112年冬季華語文儲備教師徵選公告
壹、甄選宗旨:爲擴大本校語文教學中心華語文進修班之師資陣容,特舉辦華語文教師甄選,以提昇教學品質,促進對外華語文教學之專業發展。
貳、徵選對象:華語團體班、個別班華語教師。
參、錄用聘期: 112年11月27日起至113年2月17日止。(課程結束擇優續聘)
肆、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國語發音標準,板書書寫工整。
二、徵求對象為國內外大學畢業。已取得教育部華語教學證書或於本中心開設之華語文師資培訓─理論實務班或進階實務與認證班,修畢並取得結業證書,或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
三、有華語文教學經驗者為佳。
伍、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截止,通訊報名者請務必確認資料能於截止日前送/寄達。(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陸、申請準備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仍在學者,請另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免附)或華語教學之相關資歷證明。
四、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尚未考取者免附)。
五、個人履歷及自傳。
六、請以A4大小紙張手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與對未來之期望」。(至少一頁500字以上。)
七、請錄製八至十分鐘之聲音檔(請闡述「欲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與對未來之期望」,以MP3格式存成聲音檔)。用email附件方式寄MP3給本中心。
八、請繳交一份50分鐘之完整課程教案設計。(此亦為試教之教案,實際試教時請截選其內容進行約15分鐘的試教,至少包括生詞和語法的教學。請注意試教時學生為假設對象,評審老師不參與試教。)華語文試教教材可選時代華語任一課或自編教材,內容包括生詞、語法、課文等聽說讀寫之教學。請先將教案電子檔於收件截止日前寄到s9001@mail.nknu.edu.tw,信件標題及檔名為:申請華語文儲備教師-姓名-教案名稱)。
※其他可檢附相關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如語言證明或專業證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