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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課
2015.11.14

104年冬季語言交換活動報名開始報名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

104年冬季語言交換活動 104年 12 月 14 日至 105年 2 月 19 日止

(高師大寒假期間,本活動照常進行,已錄取者不得以寒假理由拒絕出席)

(2/8-2/12農曆年假暫停一週)以能參加全期(9週)優先

 

一、  宗旨:本校語文教學中心為促進本校學生之國際觀,並使外國學生與本校學生能充分交流,特訂定本語言交換制度。

二、  對象:語言交換對象為本中心外籍人士華語學習班學員,以及本校在學學生或在本中心已結業或就讀任何課程之學員為主,不限科系。

三、  地點:語言交換地點僅限本中心,並需事前登記。

四、  語言交換內容:內容不拘,可自行與夥伴協調語言交換內容。本地生在活動中原則上以外籍生能理解的語言為主。盡量避免台語或其他方言,以免影響外籍生的理解。此外,本中心會盡量配對本地生希望交換的語言的外籍生,但受限於外國學生的來源,若本地生只限定配對在報名表上所填寫的語言,則可能有配對不成的狀況發生,敬請見諒。

 五、  登記方式:每期於正式開課後,公開徵求本中心外籍學生登記後,再徵求本校學生或本中心已結業或就讀中之學員登記。本地生每人以安排一個時段為原則,每個時段為兩個小時(一週兩小時,總共進行9週),因故需永久更動或退出,須於一週前告知本中心辦公室與外籍學員,以利相關作業進行及處理。若登記後無故不出席者,本中心將永不錄用。

六、  請遵守約定時間並維持教室整潔、最後離開者關閉電燈及冷氣,且不得任意更換交換時段和地點,請假超過總交換時數二分之一者,下次不得再參加語言交換。另外,非語言交換學生不得進入語言交換教室。活動進行中,嚴禁玩手機,若經外籍生或學員反應,中心有權勸止,若經勸止2次仍有此情節發生,中心將取消其參予活動之資格。

七、  語言交換期間,務必請準時,若臨時有事,請自行聯絡語言交換同學後,並請告知本中心請假,無故未到達2次者將取消本期之語言交換資格。當週請假,本中心恕不提供教室進行補課事宜,若有不便請多見諒。

八、 進行語言交換者在每次語言交換後,至本中心填寫「語言交換輔導紀錄表」,確實紀錄每次輔導日期及時間,並做為期末撰寫「語言交換心得」之參考,請於105年2月5日(五)前繳交語言交換心得(請用word檔或PDF檔),心得字數400字以上,並附上一張合照,email至clcts213@gmail.com後,始得領取語言交換證書,逾期恕不受理。未領取證書者,本中心將保留至活動結束後1個月,逾期不再補發。

備註:無輔導紀錄及未於期末前繳交「語言交換心得」者,恕不得申請此證明書;語言交換證書須在當季內申請。

九、  由於外籍學員及本校學生時間上的配合及個人需求不盡相符,基本上語言交換對象為隨機搭配、無法指定挑選,請申請者開放心胸、帶著尊重的態度與任何國籍的外籍生進行文化交流。

十、本語言交換為義務性質,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調整。

                  

※ 更多語言交換須知詳情和報名表請見附件。

 

【報名方式】:只接受電子郵件報名(將報名表email至clcts213@gmail.com),

              報名資料請填寫確實,現場報名及逾期報名一律不受理。

              電子郵件標題及語言交換報名表檔案名稱格式:

              (1)本校生請註明:104年冬季語言交換報名-系級-姓名

              例:104年冬季語言交換報名-英四甲-陳小美

 

              (2)本中心已結業或在學學員請註明:104年冬季語言交換報名-就讀中心的課程名稱-姓名

 

例:104年冬季語言交換報名-104年冬季實用英語會話中級班-陳小美   格式錯誤,亦一概不受理。

 

【報名截止日期】:104/12/2 (三)24點截止。

【錄取名單】:將於104/12/7~12/13 公佈於學校首頁與email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