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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課
2017.09.08

高師大語教中心【華語師資培訓班第46期】開課通知


諸多重要事項,請務必詳閱,謝謝。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 

【華語師資培訓班第46期】開課通知


抱歉,因老師臨時公差關係,課程延後一天至9/17(日)上課,原9/16課程調至10/1上課(原本10/1未排課),結業日期11/19不變。

一、開課時間:2017/9/17

二上課時間:每週(六、日) 9:10~12:0013:30~16:20)

三、上課期間: 2017/9/17~2017/11/19

四、上課地點:本校語文教學中心(位於活動中心一樓,郵局旁

五、上課教室:活動中心1F 語文教學中心6144教室

                                  (中心位置圖及中心平面圖如附件所示) 

  六、停  車: 

     (汽車:因本校校區空間不足,無法開放,建議可停放於和平路、文化中心     停車場及凱旋路旁停車格,並由本校正門或東車棚進入本校上課。   

     (機車:因本校圍牆邊「人行道」的機車停車格已塗銷各位學員若

         需停車,請停和平路上所新劃的機車停車格

七、核發結業證明規定:

(上課嚴禁代簽到,缺席超過六分之一,或「華語教學與實務演練」課程缺席(15小時需全程參與)違反以上規定者不核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英文結業證明書。

()學員如需請假,請在前一週告知;臨時請假,請來電或來信告知。

()請假等同缺席,本課程不提供(在下一期)補課,請假前請斟酌,講義於下次上課補領。

()           課程修讀期滿,按學員實際出席狀況,發予證書;若學員缺課時數逾6分之1以上及缺席「華語教學與實務演練」,則不核發證書。

()          無論抽到哪一個組別,皆須全程出席每堂試教課程

()中英文姓名請確實校正,若有錯誤而未校正,恕不再重新製作證書。

八、其他:

(本課程禁止旁聽。

(如需學員證但尚未繳交照片者,請至櫃台補交照片(1吋或兩吋1)         

()  中英文姓名校正單,請確實校正,若有錯誤而未校正,恕不再重新製作證書。

(未盡事宜,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高師大語文教學中心
行政助理劉瑩芬
07 7172930分機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