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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語教中心】115年甄聘華語文教師


<誠徵>華語教師及華語儲備教師數名
高師大語文教學中心誠摯邀請
 對華語教學有熱情且尋求專業共創的你
📌 一、甄選名額與聘期
   ★名額:3-5名
   ★聘期: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俟後,經中心教學評鑑擇優續聘
👤 二、申請資格
   1. 條件:
(1)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專校院學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位。
(3)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語言或教育相關學系(所)學士以上學位,且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文教學師資培訓班研習至少一百二十小時,並獲有證書。
   2. 語言能力:
    具備任一國家語言能力(如臺灣台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馬祖語、手語等)或具備任一外語且能力達中級以上程度者
   3. 技能專長:具備 AI 教學應用能力者尤佳
   4. 優先條件:具華語文教學或研究經驗者。本中心尤其歡迎在  符合研究倫理的情況下,與我們一同執行研究,或以本中心
       為研究場域,完成碩、博士論文者

📄 三、申請資料(請合併為 1 個 PDF 檔上傳)

  1. 履歷
  2. 自傳
  3. 身分證(或學生證)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 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影本(如有)
  6. 華語教學相關訓練及經歷證明
  7. 手寫 A4 大小之華語文教學理念(至少 500 字)
  8. 其他可佐證專業能力之資料(如語言檢定或教學證照)
  9. 1分鐘自我介紹(需附錄影連結、與第 6 點之手寫內容一致,且檔案 ≤10MB)
  10. 30分鐘教學現場錄影電子檔(可數檔加總總長30分鐘。請先上傳至雲端,確認開放,並附上連結網址)
  11.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 請將所有資料整合為一個P D F 檔(1分鐘自我介紹及30分鐘教學現場錄影電子檔除外)
  2. 檔名後請加:「-報名者名字」
  3. 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 四、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截止日:115 年 11 月 6日(星期五)
💼 五、薪資待遇
   依**《勞動基準法》**及本中心相關規定敘薪
   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日或月數計發

✅ 六、甄選流程(採先到先審制,額滿即關閉缺額)
🔹 初審:
   依申請資料,擇優通知試教與面試